银行人员诈骗贷款怎么定罪

银行人员骗取贷款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定罪,而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以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挪用公款罪或挪用资金罪等罪名定罪处罚。
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结果的概述:
1. 贪污罪或职务侵占罪 :
当行为导致数额较大或其他较重情节时,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当行为导致数额巨大或其他严重情节时,可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当行为导致数额特别巨大或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2. 挪用公款罪或挪用资金罪 :
当行为导致数额巨大或其他严重情节时,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当行为导致数额特别巨大或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3. 单位犯罪责任 :
如果单位为犯罪主体,则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冒用他人名义或虚构假名骗取贷款的行为,不能以贷款诈骗罪定罪处罚。
以上概述基于您提供的参考信息,具体案件的定罪和判决还需结合案件详细情况和法院的审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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